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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者: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9/18 8:56:19 阅读:886次
关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道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纪律观念较强,保守工作秘密,服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的管理及工作分配;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色盲,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神经性、精神性等疾病病史;
(三)无犯罪记录,能顺利通过公安机关审查,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
(四)、不存在因个人过错被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能够按照公司要求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参缴社会保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刑满释放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应聘条件
退役军人,男性,35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懂法律常识的人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工作日8:00-11:30;14:00-18:00)。
2、报名地点: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与武汉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材料。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写个人简历1份,并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使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聘用与派遣
聘用人员由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工单位直接退回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并经单位考核合格留用的待遇:
1、工资标准:3500-4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2、按照标准统一发放服装。(工作满一年免服装费及培训费,否则费用自理)
3、上班地点: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河南鑫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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